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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钢结构电梯井道制作安装和观光电梯供应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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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谈条件:

本项目“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钢结构电梯井道制作安装和观光电梯供应安装采购项目”已由红河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项目业主为“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公开竞谈,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谈判申请人提出竞谈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1.招标编号:HHJ2018009

2.预算资金(最高限价):495000元;

3.交货地点:个旧市(甲方指定地点);

4.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交货;

5.采购范围:钢结构电梯井道制作安装和观光电梯供应安装(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谈判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下列材料有一项没有满足就没有响应谈判文件作废处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

2.若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中许可证明细中需含A乘客电梯、B级病床电梯、B级载货电梯)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电梯)(施工类别为:安装、维修)资质。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电梯)资质,须提供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包含钢结构电梯井道制作与安装和观光电梯供应与安装的包干(交钥匙)工程项目,中标单位承诺负责完成本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制图及相关审批和技术监督局的竣工验收与使用许可证办理。投标单位提供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优质服务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全年或2018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完税凭证);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中标结果发布后,招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若中标人有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中标资格。

10.提供的设备必须提供厂家的检验报告,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1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1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谈申请。

13.本次谈判不接受进口商品。

14.本项目不得拆分、不得转包。

15.要求电梯重要部件必须是本厂生产,与整机相同品牌(电梯曳引机、控制柜、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机,此六大部件质保需5年及以上),必须提供整机及部件的型式试验证书。

16.在本地区设有常住机构,电梯故障10分钟内到达现场。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谈判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项目竞谈。如谈判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谈判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及谈判文件的递送

谈判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

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中查看)

1.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格式为*.ZCZBJ )。     

2.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咨询联系人:李小姐 王小姐 联系电话:15750034506;0871-65315589

3.如果投标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4.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需按照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此次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携带电子投标文件(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按时到开标地点开标。

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开发:北京筑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文广               联系电话:0873-3053009

客服电话:400-9618-998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1.递交地点:天马路与振兴路交岔口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室。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前。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拒绝接收未按规定时间、方式投标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若为法人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CA数字证书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按时参加。

4.投标人若不是法人请带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CA数字证书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按时参加。

七、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2.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上发布(招投标详情见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九、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产品参数质疑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评标过程、结果质疑的以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采购文件产品参数受理质疑单位: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73-2129216。

评标过程、结果受理质疑部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873-3197062;

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项目名称;

(2)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

(4)质疑对象;

(5)联系电话和地址;

(6)质疑的日期;

(7)质疑人署名;      

(8)质疑不能用传真形式。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受理无效的质疑函。

3.采购人、集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十、投诉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集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红河州州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集中采购机构: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519办公室

联系人:王红、潘战军

联系电话/传真:0873-3197062    3197062(传真)

   附: 保证名称

   账户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 

   账   号:
8739 0026 7310 601  

 

2018年11月15月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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