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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鸿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宁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宁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宁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HRZ-ZC-2018-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舒静 项目联系电话:0951- 84110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银川市永宁县 联系方式:武舒静0951-84110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鸿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秀婷0951-8949940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世和·天玺国际B座81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永宁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鸿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宁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永宁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项目招标事宜,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招标采购单位 1.1采购人:永宁县人民法院 地 址:银川市永宁县 联系人:武舒静 电 话:0951- 8411098 1.2代理机构:宁夏鸿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世和·天玺国际B座816 联系人 :王秀婷 电 话:0951-8949940 2、采购编号 2.1招标文件编号:NXHRZ-ZC-2018-005 3、采购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永宁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项目 3.2采购预算:¥48.00万元; 3.3采购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为永宁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小机房客梯2部(具体详细规格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多证合一除外); 4.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代表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3投标人为电梯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电梯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 4.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 4.5供应商须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②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5、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6、报名时间及方式: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宁夏鸿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世和-天玺国际B座816室)进行报名; 6.2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报告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料不全报名将不予通过。 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报名审核通过后在宁夏鸿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世和-天玺国际B座816室)购买招标文件; 7.2 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8、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接收时间14:00-14:30,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开标(投标)地点:宁夏鸿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宁夏鸿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多证合一除外);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代表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投标人为电梯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电梯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 5.供应商须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①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②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2日 09:14 至 2018年11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世和-天玺国际B座816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报告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宁夏鸿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