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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东新区丰和家园(周口市商务中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第1标段:42部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2 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格证书。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①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②具有电梯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格证书,④若为制造厂商安装,则需提供电梯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同时提供制造商安装维修承诺书;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或具有特种设备(电梯)作业人员操作证(具备上述两者证件其中之一者即可);本项目授权代表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所投标的电梯品牌厂商之间不得存在同属、子母或控股关系(以报名成功的先后顺序为准);同一品牌电梯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的电梯。 3.6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6.2 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6.3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周口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303946456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周口国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94-7989022 9.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周口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4-828506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