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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特种 设备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0-05-13     【转载】   来自: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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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作业人员(含焊工)考试机构、行业协会:

       2020 年,面临着疫情防控和特种设备安全双重叠加风险的严峻形势,全省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及监管部门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和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共同担当风险防范社会责任,努力维护全省特种设备安全持续稳定向好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2020 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将全省特种设备相关单位、部门加强 2020 年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任务安排如下,请抓好落实。

一、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工作任务

     (一)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工作(疫情期间)。

      在高度强化疫情防控基础上,加强复工复产期间人员教育、设备调试、维护保养、隐患排查、应急救援等工作,防范事 故 发 生 ( 本 单 位 安 全 防 范 简 要 情 况 发 邮 箱 1 :sxtsj_001@163.com)

     (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自查整改(4 月-5 月)

       1 、特种设备法规政策自查。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梳理现行有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等文本(下载地址 1: https://pan.baidu.com/s/1Hn9bGDmC_-Se0M_eEYjZoA 提取码: rjd1,4 月 1 日上线)并建档,自查相关法规政策是否齐全,在其框架下,修订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并实施,作为日常人员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本单位完善实施管理体系简要情况发邮箱 2:sxtsj_002@163.com)。

      2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各单位根据各自类别,分别按照 《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主 体 责 任 自 查 表 》 ( 下 载 地 址 2:

https://pan.baidu.com/s/1NRcYKHaFoNJOk27Nu4KRGg 提取码:xgf5,4 月 1 日上线)开展自查整改,补短板,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本单位主体责任自查整改简要情况发邮箱 3:sxtsj_003@163.com)。

     3 、在用特种设备风险自查(使用单位)。

       各单位结合在用特种设备类别,分别按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自查表》(下载地址 2)开展自查整改,堵漏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本单位设备风险自查整改简要情况发邮箱 4:sxtsj_004@163.com)。

  (三)研判本单位特种设备风险总体状况(使用单位)(6月-7 月)。

       梳理本单位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的重点风险、主要问题、存在困难及意见建议(本单位在用特种设备有关事项简要情况发邮箱 5:sxtsj_005@163.com)。

 (四)开展应急演练(使用单位)(8 月-9 月)。

       各单位结合设备类型,制(修)订《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并依据《预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本单位演练简要情况发邮箱 6:sxtsj_006@163.com)。

(五)重点领域专项对标自查治理(全年)。

       省局拟适时在压力管道、气瓶、老旧住宅电梯、作业人员(含焊工)考试机构等领域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行政许可、安全技术规范等及时进行自查自改。

(六)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全年)。

       大力支持电梯、气瓶等领域投保安全责任保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公园等公众聚

集场所的电梯等特种设备应率先投保,带动、支持、鼓励住宅电梯积极参与投保。

       各单位开展以上各项工作相关情况资料留存本单位备查 , 上报的相关信息要客观、简明,同时说明责任保险投保情况。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工作任务

     (一)做好疫情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服务工作(疫情期间)。

       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为企业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诚信的检验检测服务,结合实际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最大限度的减少或免去检验检测费用,鼓励、支持、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简要情况发邮箱 7:sxtsj_007@163.com)。

     (二)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全年)。

       切实发挥技术把关职责,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制度与程序,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培训教育,履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及检测等工作责任,客观、公正、及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简要情况发邮箱 7:sxtsj_007@163.com)。

(三)为企业提供特种设备风险提示、警示服务(全年)。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日常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中,应全面了解、掌握所检设备安全状况,在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的同时给企业提供《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提示/警示卡》(下载地址 2),提示/警示企业加强日常防控(《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提示/警示卡》电子版发邮箱 8:sxtsj_008@163.com)。

三、特种设备相关行业协会工作任务

     (一)积极宣传推广疫情期间“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疫情期间)。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与会员单位紧密联系的优势,宣传、动员会员单位积极参加“三保”行动,协助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稳定(简要情况发邮箱 9:sxtsj_009@163.com)。

(二)发挥行业协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作用(全年)。

       各行业协会要推进对会员单位的培训教育、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每半年将简要情况发

邮箱 9:sxtsj_009@163.com)。

(三)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全年)。

       行业协会要加强与会员单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将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及时传达会员单位,利用技术资源和社会资源研究特种设备安全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为监管部门提供支持(每半年将简要情况发邮箱 9:sxtsj_009@163.com)。

(四)协助监管部门解决特种设备安全领域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

        一是鼓励支持会员单位积极投保电梯、气瓶等责任保险;

       二 是提出气瓶、压力管道、老旧电梯、作业人员(含焊工)考试机构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解决措施及意见建议; 三是积极推

广、实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适时将简要情况发邮箱 9:sxtsj_009@163.com)

四、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任务

     (一)做好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疫情期间)。

       各地结合实际,针对本辖区特种设备的高风险点,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有序稳妥开展复工复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指导服务、隐患排查、风险识别、应急处置等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适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局,联系人:韩向青,电话:029-86184676)。

     (二)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完成好 2020 年度相关工作任务(9 月底前)。

       建立、畅通与辖区内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的信息化联络通道,采取各种便捷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完成各项工作,按照时间结点,摸清底数,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5 月底前,各市将辖区《特种设备相关单位数量统计表》(下载地址链接 2)报省局,联系人:彭鹏,电话:029-86184294)。

     (三)采取重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全年)。

       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的基础上,开展以使用单位为主的“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电站锅炉内管道、液化石油气充装、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老旧电梯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每季度最后一周,各市将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统计表》(下载地址链接 2)报省局,联系人:任明刚,电话:029-86212193)。

     (四)完善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体系(11 月底前完成)。

       制(修)订本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纳入本级政府应急预案体系;严格遵守事故报告、调查处置等相关制度;以检验检测机构为依托,组建应急专家队伍,成立市级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机构;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11 月 25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报省局。联系人:耿强,电话:029-89249243)。

     (五)推动电梯、气瓶责任保险投保工作。

       大力推动电梯责任保险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完成省局制定的目标任务;借鉴“电梯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研究、探索气瓶责任保险投保的方式方法,为下一步保险工作推进奠定基础(每季度最后一周向省局上报投保情况,联系人:贺久生,电话:029-86212193)。

      (六)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全年)。

       各地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向省局推送,省局将予以推广和宣传(省局联系人耿强,电话:

029-89249243)。

       各市局要及时将本《通知》传送至辖区内各检验检测机构和作业人员(含焊工)考试机构,并督促县(区)局务必尽快将通知以电子信息化的方式传送给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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