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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致电梯故障 物业员工踩空身亡 法院:装修工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时间:2020-06-28     【转载】   来自:电梯

      2名装修工人为图省事,用装修工具卡住电梯门,导致电梯故障,物业维修员工查看情况时,不慎踩空坠落身亡。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案。


      2019年6月11日9时许,装修工王某、杜某在乌市水磨沟区某大厦负一层准备搭载电梯将装修工具运送至楼上。为方便搬运物品,杜某用装修工具胶枪阻挡电梯门关闭,谁料电梯门夹住胶枪后继续上行,胶枪卡在电梯门上方,导致电梯悬挂在负一层上方,电梯门处于半开半合状态,电梯无法运行。


      王某将胶枪取下后,两人在未设立任何警示标志或通知他人的情况下离开现场。之后,物业维修人员严某在查看电梯时不慎坠落电梯井道,后被送到医院,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王某主动投案。今年4月,王某、杜某被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乌市水区法院审查得知,被告人王某、杜某已赔偿被害人严某亲属2万元,并取得谅解。该院审理认为,王某、杜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王某主动投案,可以减轻处罚,杜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近日,乌市水区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判处杜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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