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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电梯采购与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7-06-28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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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财经学院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电梯的采购与安装

二、采购项目编号:XAJG-201706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财经学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

联系方式:029-8567691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东门外炮房街盈栋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9-82400102/82402627

五、项目内容和要求: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电梯(共两台)采购与安装,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预算:65万元。

六、资质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投标人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电梯制造商或是取得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相应生产(销售)资质及电梯安装专业资质。

4、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类型;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类型;

5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磋商

6、参与磋商产品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7、参与磋商产品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无任何安全质量事故、用户投诉或者其它任何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之事项;

9、投标人必须在西安市设有承担售后服务、维保服务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10、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报名单位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7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6楼收发室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15:30时(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17年7月3日15:30时(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磋商项目联系人:禹女士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2400102/82402627转8126

磋商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 长安银行西安新城区支行

账   号: 8060 1070 1421 0048 82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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