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飞北区棚户改造一期项目(1#、3#、4#)楼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时间:2017-09-30
陕飞北区棚户改造一期项目(1#、3#、4#)楼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汉发改投资【2017】2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方为汉中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资委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城固县陕飞集团北区,项目概况:陕飞北区棚户改造一期项目(1#、3#、4#)楼工程,建筑面积约10650.84m2,地上7层,砖混结构。现拟采购本工程乘客电梯8部,估算投资约150万元。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 2、电梯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C级资质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资质证书; 3、电梯代理商应提供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资质证书, 并需要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 4、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作业人员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有限数量制 五、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1、申请人购买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时,须由拟参与本项目电梯安装的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书、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特种设备(电梯)作业人员证书及身份证、电梯制造商授予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仅代理商提供)等原件或公证件供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汉中市电视塔西北角)。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招标人联系人:彭雷 联系电话:1399260051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徐智,联系电话:15760956311。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汉中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昊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