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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时间:2017-10-11 1 电梯运行前应做到: 1.1 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轿厢停在该层,再进入轿厢。 1.2 开启轿厢内照明灯及风扇。 1.3 随电梯上下行驶一个回程,检查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故障。 2 电梯运行时应做到: 2.1 防止电梯超员、超载运行,随时注意电梯过载保护功能。 2.2 客梯严禁载货。 2.3 严禁装运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的危险物品。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处批准,并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 2.4 严禁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装运超长物体; 2.5 不准乘客将身体依靠轿门、厅门上; 2.6 轿厢顶部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其它杂物; 2.7 行驶时不得突然换向,必须在电梯停止后再换向启动; 2.8 载货应尽可能稳当地安放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倒,损坏轿厢; 2.9 运行时如发生突然停电,劝告乘客不要惊慌,应采取安全救护措施,妥善进行处理; 2.10 停梯时应将轿厢停在基层,关闭灯和风扇,再关基层钥匙开关。 3 发生如下故障应立即按“警铃”或电话通知值班人员。 3.1 厅、轿门关闭后,而电梯未能正常起动行驶。 3.2 运行速度有显著变化。 3.3 行驶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 3.4 内选、平层、换速,呼梯和指层信号失灵、失控。 3.5 有异常响声,较大振动和冲击。 3.6 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 3.7 安全钳误动作。 3.8 轿厢内接触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 3.9 当电气部分因过热而散发焦热臭味。 4 维修人员在机房用手轮盘车,使电梯轿厢作短程升降时,必须首先切断主电源开关,二人配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