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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滨区老年公寓及汉滨区残疾人托养中心主体楼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2017-10-24
关于汉滨区老年公寓及汉滨区残疾人托养中心主体楼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汉滨区民政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滨区老年公寓及汉滨区残疾人托养中心主体楼电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老年公寓及汉滨区残疾人托养中心主体楼电梯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RCCG-2017-36 三、采购人名称:汉滨区民政局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 联系方式: 0915-321596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党校路南苑国际2栋C401室 联系方式:0915-322206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具体采购清单见磋商文件) 1.采购内容:汉滨区老年公寓及汉滨区残疾人托养中心主体楼电梯采购 2.项目用途:用于汉滨区老年公寓及汉滨区残疾人托养中心主体楼电梯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56.8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电梯)许可证》(B级及以上);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原件及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3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每天0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国贸酒店汉滨政务中心二楼大厅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一份领取磋商文件。 九、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2日14:30 2.磋商时间:2017年11月02日14:30 3.磋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国贸酒店汉滨政务中心二楼大厅开标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915-3222062 开户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康分行南环路支行 帐 号:260706711920004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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